各实验室、工作室,相关教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实设通知〔2023〕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实验室开放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现将2023年寒假期间(1月7日至2月15日)中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寒假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应严格执行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审核和备案手续,经审批同意使用实验室的老师和同学,假期开展实验活动,应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从事高危险性实验,不得开展未进行风险评估的项目,注意实验安全,离室断电关门。特殊时间段,如17点至次日8点、国家法定节假日,学生不得独自开展实验。
2.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须做好“四防、四关”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并由中心粘贴封条进行关闭。
3.留在工作室的教师与同学,注意日常安全问题,节约用水用电,离室断电关门。
4.实验室如遇到用电问题须请电工邢师傅前来处理(电话:13685196738)。
5.联系人:赖 伟,13815319113;
孙 云,13914557025;
王翠玲,18994001394。
江苏省矿山智能采掘装备协同创新中心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