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学两周内中心实验室开放使用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赖伟发布时间:2021-03-01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两周内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设通知〔202113号)要求,现将开学两周内中心实验室开放使用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省外返苏人员须持有返苏后的集中或个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科研实验室

2. 实验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符合疫情防护标准的口罩,严格做好出入登记,做到留痕可追溯。教师、研究生如急需到中心实验室做试验,请到206处做好登记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同时段人员数不超过3位(登记需核验行程卡,请提前准备)。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中心将组织人员进行巡查,未按上述规定规范使用实验室的,一经查实,关停实验室,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江苏省矿山智能采掘装备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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